关于接受张蕾同志辞去涟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4-05-15 09:50:19
(2024年5月11日涟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请求,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蕾同志辞去涟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涟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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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涟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请求,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蕾同志辞去涟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涟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