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 许士平
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改《统计法》。这次《统计法》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保障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成果,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国家统计局涟水调查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践行“为民调查、崇法唯实”的职责使命,为推动涟水地区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法治思维,筑牢统计法治思想基础
知法是守法的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就完善统计体制、防止统计造假、提高数据质量、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涟水调查队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将法治学习贯穿年度学习始终。一是通过“固定学习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统计法》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切实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二是扎实做好新修改《统计法》的普法宣传,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工作措施,聚焦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宣讲。在县政府召开的十七届第48次常务会议上学习传达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新修改《统计法》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在住户样本轮换走访和住户样本轮换暨年报培训会上向辅调员、记账户宣讲新修订《统计法》内容,积极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加强监督管理,凝聚监督合力,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统计监督是统计法赋予政府统计的基本职能,更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一是要坚持协同高效,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进一步强化与县镇两级纪委贯通协同,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监督合力。积极主动向镇街移送问题线索,由所在镇街纪委书记和统计分管人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辅调员开展提醒谈话,督促问题整改到位,为统计监督更好发挥作用提供纪法保障。二是强化源头数据治理,持续巩固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双随机”执法检查等工作,把“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这一根本要求贯穿统计调查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住户、企业、农田等调查一线规范统计调查流程,检查基层数据台账,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基础。
三、深入普法宣传,促进全民守法,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深入贯彻执行《统计法》,必须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厚植统计法治思想根基。一是要强化对“关键少数”的普法宣传。在常委会、常务会以及相关专题会议,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活动,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组织者、推动者带头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二是强化对统计调查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培训。在开展的各项调查业务培训上向辅调员和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治培训,在开展联学共建、陪访调研时现场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督促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业,真正将统计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推动《统计法》入社区、进企业。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深入社区、企业以多种形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发放宣传礼品和宣传手册,提高群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配合程度,坚决抵制统计造假等行为,积极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风正潮平,正当扬帆远航;任重道远,更须策马扬鞭。新征程上,涟水调查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出统计监督职能,筑牢统计数据质量防线,为涟水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涟水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