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的名义 做百姓的公仆
——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鲁焱

记者 李淑玲
“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说的就是不追求名利,才能使志趣高洁,静思反省,才能树立远大的目标。而这样的追求恰恰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鲁焱最真实的写照。公诉、反贪、监所检察工作再到县人民检察院,众多的工作经历早已让鲁焱百炼成金,养成了严谨求实,忠于职守的工作作风。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就应该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只有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地开展工作,才能真正在自己的岗位上为老百姓谋福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鲁焱这样说。
受到过质疑,面对过挑战,一路的披荆斩棘,让鲁焱越战越勇。在反贪部门工作期间,他先后办理了多起贪污、贿赂案件,收到了一定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其中在办理一起基层村干部贪污案中,当地群众不解、抵触甚至闭门不见,面对复杂的地方关系和繁乱的证据证言,他手绘了该村地图,标注每户地点及对应的关键证据,然后一次次地敲开群众家的大门谈话取证,按图索骥、抽丝剥茧,询问证人100余人,终于查明了犯罪事实。
到监所检察部门工作以来,面对大量的新增业务,一切都要从头学起。他没有丝毫畏难情绪,凭着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以特有的韧劲、强烈的敬业精神和积极的工作态度迅速投身到工作当中。作为监所干警,坚守法律最后一道防线是工作的出发点,维护监管安全是工作的重中之重。鲁焱在日复一日的巡监中,在不厌其烦的教育谈话中,始终如一地维护着在押人员权益,在一切琐碎平凡的工作中,践行着对党的忠诚,履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
检察官作为正义的代名词,鲁焱梳理着法律的羽毛,啄出社会肌体的害虫,法律的尊严在这里得到维护,公平正义在这里闪耀着光明。一个崇高的职业,一项沉重的使命,坚守、维护、赤诚,肩负起了法律社会的文明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