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群众三十余载 妻子患重病不离不弃
——记县司法局高沟镇司法所所长陈丽华

记者 潘 曼
30多年来,他在司法岗位上尽职尽责,成为百姓的贴心人。如今,他奉献的是青春和汗水,收获的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信任和当地居民群众的赞扬。虽然每天忙忙碌碌,但他任劳任怨,每当看到百姓满意的笑容,他就倍感欣慰,他就是今年54岁,现任县司法局高沟司法所所长陈丽华。
1985年,陈丽华从陆军某部队退伍回到涟水工作。扎根基层34年,他先后从事法律服务、农经、司法行政等工作,始终不忘初心,不为名,不图利,无怨无悔,默默奉献,把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和自己对人民的一片真情送到群众的心中。他所在的单位和部门先后多次荣获市、县两级优秀司法所、综治维稳先进单位、普法先进单位、平安创建先进单位和安置帮教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他个人先后两次被省司法厅评为防止民间纠纷先进工作者;被市评为优秀司法所长;多次被市、县、镇评为优秀法律工作者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综治工作先进个人、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2月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大优秀政法卫士称号。
在部队从事炮兵侦察工作的他,并不熟知多少法律法规,退伍后因工作需要,他自学法律。
群众的问题无小事,这是他工作以来常挂嘴边的一句话。2009年以来,国家实行社区矫正工作,为帮助教育这些人员真心悔改,不再危害社会,使其放下包袱,重新走向新生活。陈丽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苦口婆心地说服教育,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如社区服刑人员刘某,因犯交通肇事罪,2018年7月4日到司法所报到,初报到时心里想不通,不服从管理,私自外出,被警告处分。陈丽华得知情况后,耐心细致地给刘某讲法律知识和道理,最终深受感动的刘某向他表示,今后一定服从管理,不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后来,刘某在涟水某企业就业,经过陈丽华全方位、多角度的帮教,刘某成了所在村里的治安积极分子、社会公益事业的模范带头人。目前辖区社会和谐,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而工作以来,经他调处的千余件纠纷,也深受辖区内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天有不测风云。2018年4月的某天,陈丽华在上班工作中,妻子在家务农突然晕倒。得知消息后,他立刻请假回家,到家才发现妻子病情严重,便电话向单位领导请假,立刻送往南京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如晴天霹雳,妻子患了脑垂体瘤。医生告知他需要在头部做手术,风险很大,而且手术费用需要几十万元。他上有老、下有小,生活负担本来就较重,平时仅靠他一个人的工作来承担家里的日常所有开支。但是他没有放弃,东拼西凑凑足了手术费,最终妻子手术顺利,目前处于康复中。为了让妻子尽快地好起来,他自学医学知识,为妻子按摩、做康复运动,洗衣、做饭、擦身,他一个人承担,不到一个月时间,他痩了20多斤,头发也变得花白许多。生活没有打垮他,即使如此,他依旧在工作岗位忘我工作。妻子患病期间,他时不时打电话到班上,了解所内的一些事情,告知所里年轻的同志这件事应该怎么做,那件事应该怎么做。为了让孩子能够安心的工作,他从来都是报喜不报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