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普照人心暖
阳光普照人心暖
——县慈善总会打造儿童大病救助项目品牌
记者 马凌云
近年,县慈善总会按照省市慈善总会的有关要求,始终把儿童大病救助作为重点慈善救助项目,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着力打造救助项目特色品牌。
县慈善总会针对近年来大病患者,尤其是儿童大病患者呈逐年上升趋势,及时对全县儿童大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面上基本情况,了解到儿童大病患者多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为主,治疗费用都很高,贫困家庭根本无法承受。因此,县慈善总会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儿童大病救助作为慈善救助重点项目实施,并积极争取省、市各级慈善组织的支持。
县慈善总会针对部分患儿家庭信息闭塞,不能及时了解儿童大病慈善救助信息,根据实际,不断加大项目宣传力度。2013年至2018年,连续6年编印下发了《涟水县慈善救助手册》,对救助条件、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城乡进行宣传。2016年至今,每年下发项目救助文件到乡镇慈善分会,提出明确要求,专门印发了6000份儿童大病救助宣传材料,寄送到乡镇,张贴到村组宣传到户。近两年,又通过移动终端将相关救助信息发送到村(居)慈善工作站,让全县各村(居)各户了解救助信息,力争让所有重大疾病患儿家庭得到及时救助。
县慈善总会始终坚持把善事做好,把热情服务群众和提高办理质量摆在重要位置,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按月办理申报手续。对于不懂申报手续的患儿家长,他们耐心解答疑难问题;对于申报材料不齐全、不准确的,他们能够仔细核对、帮助计算;对于不识字或者能力不足的,他们帮助整理完善材料……他们心系患儿家庭,努力为患儿家庭提供优质高效、周到完备的服务,让所有受到救助的家庭备感温暖。
自2011年以来,县慈善总会共救助全县大病儿童578人,支付救助金568.1万元,单笔最高救助金达8万多元。通过广泛宣传和认真工作,儿童大病救助的品牌影响力在不断提升,了解儿童大病救助项目的人也越来越多,得到慈善救助的患儿家庭也越来越多。一些家庭经过多次救助,经济压力减缓,孩子已经康复。更多的家庭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困难和精神压力。
今年1月1日起,省慈善总会根据全省总体形势,及时调整了儿童大病救助政策,对救助对象、条件做了新的规定:凡具有本省户籍、患有重大疾病、18周岁以下的,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儿童都被纳入救助范围,并对救助标准做了具体要求,规定孤儿和父母监护缺失患儿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资助60%,但不超过设定的救助上限,其中省级慈善救助资金救助自付部分的42%,救助上限为10万元,进行骨髓移植、器官移植等重大手术的患儿,经申请报批后当年度救助上限为20万元;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救助自负部分的18%,救助上限由各地根据当地资金募集情况参照省级救助资金救助上限制定。
在此基础上,县慈善总会不断提高儿童大病慈善救助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面,围绕儿童大病慈善救助工作的意义、政策规定、申请审批程序等,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扩大覆盖面的,提高知晓率,同时积极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平台,宣传先进典型,讲好慈善故事,让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和参与儿童大病慈善救助工作,努力让慈善的阳光温暖每个患者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