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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成立

2018-09-06 08:43:21

为及时有效化解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类矛盾纠纷,在全县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形成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格局,致力矛盾调处,回应群众诉求,8月31日上午,我县召开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成立大会暨调解仲裁工作会议,副县长郑劲松、袁灿生出席会议,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县委农工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乡镇(办事处、园区)分管人等参加会议。

就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化解处理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矛盾,郑劲松强调,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组织的重要意义。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组织,是我县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推进乡村有效治理的一项新机制、新举措、新路径,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要突出重点,积极发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组织作用。要认真宣传发动,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内部管理;要务求实效,合力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联动机制。要运用“四级”联动工作方法,坚持调裁联动工作原则,实行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会上,经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选举决定,由郑劲松任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张鹏、倪军同任副主任。

(李梦琪)


编后:时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十分复杂,解决起来也十分棘手,我县成立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就是利用仲裁这一法律手段,为政府搭建依法行政的平台,依法有效妥善处置每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可以说它的成立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农业的稳定发展。我们期望,“四级”联动机制发挥强大功能,钝化矛盾,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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