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黑户”十四载 民警帮其获“身份”
2018-07-25 08:39:19
本报通讯员 周培雷
“感谢警察同志,我终于成了有户口的人!”7月18日上午,涟城镇秉同村村民李女士将一面印有“为民所急 为民所想”的锦旗,送到县公安局户政中队民警李绍桂手中,以表达民警热心为其解决14年“黑户”问题的感激之情。
事情还要从14年前说起。据了解,李女士系云南省人,14年前与我县居民陈先生在苏南打工结识后结婚,并生育两个孩子,后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办理户口,导致其孩子无法办理出生证明、户口也无法申报。近日,其孩子生病需要治疗,没有户口就不能参加医保报销,无奈之下,陈先生来到县公安局户政中队求助。户籍民警通过交谈了解到,李女士从小父母离异,与外婆一起生活,不识字、不知道家人姓名,只知道自己是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宝华乡人。在了解清楚基本情况后,民警迅速与云南省红河县警方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李女士的户口情况。几经周折,终于获得了李女士的相关户籍证明,为其办理了落户。7月16日上午,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李女士终于领到了自己阔别14年的户口本,正式摘掉了“黑户”帽子,激动得热泪盈眶。7月18日,李女士送锦旗向民警表达谢意,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警方提醒:户口是一个人最重要的身份证件,没有户口寸步难行,不仅无法办理医保、社保,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出行,而且即使去世后也会因没有户口无法核实身份而不能开具死亡证明,遗体难以火化。在此呼吁广大无户口人员,应尽快主动到公安机关恢复户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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