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2024-05-15 09:51:15
(2024年5月11日涟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根据《涟水县机构改革方案》,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涟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更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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