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5月11日涟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免去:
刘宝泽同志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建明同志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卢建农同志涟水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新建同志涟水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袁军同志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叶华兵同志涟水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朝霞同志涟水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马荣同志涟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蒋惠琳同志涟水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蔡志峰同志涟水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郑志梅同志涟水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孙晓彪同志涟水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沈建国同志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葛森同志涟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于华军同志涟水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
王文斌同志涟水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
张健同志涟水县人民法院陈师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永海同志涟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杨金星同志涟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胡建明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卢建农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新建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靖江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袁军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叶华兵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朝霞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禹旭明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涟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职);
顾金凤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涟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职);
王子骅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朱码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职);
王浩宇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陈师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职);
李知浍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保滩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职);
张亚军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黄义军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孙国柱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吉超人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玮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
吴勇同志为涟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朱金文同志为涟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伟同志为涟水县水利局局长;
蒋惠琳同志为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张旭同志为涟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蔡志峰同志为涟水县数据局局长;
王娟同志为涟水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华玉国同志为涟水县信访局局长。
任命:
张健同志为涟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刘丹同志为涟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此外,李义翠、王荣涛已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李义翠、王荣涛两位同志涟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并报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