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 融媒体记者 徐 强
本报讯 10月30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超,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金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泽年、吴建峰、孙辉、周宏昌,县人民法院代院长袁爱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怀军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建议,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奋进力量;推进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动力;加强统筹协调,紧盯短板指标,制定细化方案,统筹协调推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建议,要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进程,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多维度推动医养紧密结合,保障养老服务健康发展;全面提升软硬件条件,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老年助餐行动,解决老人“吃饭难”问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报告。会议建议,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规范化执法服务保障工作,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软硬件设施水平;要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教育整顿、规范化执法浓厚氛围,积极推进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要突出全面从严,以永远在路上的高度政治自觉推进自我革命,着力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公安队伍。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涟快办”品牌打造情况的报告,建议要提升品牌完善程度,放大品牌覆盖范围,创新服务手段方式。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及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建议要坚决扛起经济率先好转的政治责任,全力推动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守牢安全底线。
会议还依法完成了人事任免,希望被任命的同志加强学习、依法履职、勇于担当、自觉接受监督。会议表示,县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把监督和支持结合起来,把理解和促进统一起来,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共同推进我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
会议还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质量的提高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