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召开十七届第33次常务会议
■ 融媒体记者 樊 荣
本报讯 9月1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朱永兴主持召开县政府十七届第33次常务会议。县政府领导李金平、吴勇、姜井旭、马仁慧、吉海、张云哲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宏昌、县政协副主席周建华应邀出席会议。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会议指出,要加强学习,自觉履行责任义务。全县政府系统要带头守法遵法,不折不扣落实法律各项规定,争做学习税法、遵守税法、诚信纳税的模范。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严格执法、依法征收,主动协调和帮助解决征收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与困难,积极创造良好的征收环境。要加强配合,形成部门协作机制。县税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联系,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不断提高对动态税源的控管能力。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支持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县公安局等部门要与税务部门协调运作,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要加强宣传,造浓依法治税氛围。县税务部门要广泛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和动员工作,各镇街、县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对本辖区、本领域、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群众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评价工作机制》精神。会议强调,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行政机关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作出具体行为,加强执法流程节点管控,确保严格依法依规全面正当履行职责。要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执法能力。要提升出庭应诉效果。各行政机关要选派法治素养能力强、有相关纠纷化解经验的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切实提升行政争议化解实效。要定期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庭审观摩、业务研讨交流等活动,不断加强行政应诉和庭审技巧。要完善多元化解路径。各行政机关要严格行政复议审查标准,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防止矛盾激化。要加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的工作力度,从源头解决纠纷,防范风险。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会议听取了2023年8月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各镇街要紧盯问题,全面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逐条逐项加以整改。同时,要坚持举一反三,常态化组织人员深入一线走村进巷解决问题,切实谋求整治实效。
又讯 当日,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朱永兴主持召开县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以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发表的重要视频致辞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致的重要贺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优秀教师代表的重要致信精神,中央和省委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及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