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县委第四巡察组一周时间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 通讯员 时 阳 王加然
本报讯 9月中旬,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五港镇,对港西、蔡工、黄码村三个基层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进驻后,针对各村不同情况,分别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其中把“三资”管理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巡单位立即整改,仅用一周时间就为村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元,起到了立竿见影的巡察效果。
巡察组在港西村开展巡察工作时,详细查阅近年来村集体所有财务账目、租赁合同、收费票据等资料的基础上,又通过座谈、实地摸排等多种方式重点对光伏发电、村居养老服务中心大楼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查访。通过深入细致排查,巡察组发现村里现任干部不了解部分集体资产资源运行情况,导致目前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及债务存在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县委第四巡察组开展全面排查,摸清事实真相,并采取有效措施,挽回村集体经济损失。经了解,扬子江光伏项目于2019年10月租赁港西村部房顶和厂房顶安装255片光伏发电板,合同约定按年度收取发电收益分红,发电收益率为5%,远低于周边其他地区同类项目,合同约定从2019年10月开始收益。经巡察组核实得知此项目是港西村前任村干部与项目老板签订的协议,协议期限是25年,从项目收益期起到现在已有三年,村里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光伏收益款项。村里现任干部对此束手无策,多次联系项目老板也未解决问题,巡察组了解情况后,联系项目老板当面协商洽谈做思想工作,老板终于同意从2022年10月将村发电年收益率提高至15%,并将前三年的收益按年收益率5%的标准及时交归村集体。重新签订合同后剩余22年村收益每年可提高6000余元,仅此一项替村委会追回损失13.2万余元。第四巡察组对港西村养老服务中心大楼修建项目重新评估费用,经调查核实,存在多付费用问题,经过努力,为村里追回多付的28万余元装修费用,有效避免村集体资产资金流失。
针对港西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县委第四巡察组要求村“两委”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同时督促村“两委”举一反三,对集体资产资源等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防止村集体经济收入再出现流失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