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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要牵绳,你我争当文明人

2026-10-14 09:07:16

■ 融媒体记者 马凌云

 

本报讯 “遛狗未拴绳属于违法行为,要负法律责任的。以后遛狗一定要牵绳,我们要当文明人!”9月29日早上7点30分,县城东方红府小区,由县公安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涟城街道以及属地社区等单位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向小区居民普及文明养犬知识,细致解读养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养犬市民摒弃陋习,树立守法文明养犬理念。

截至目前,联合执法队已对涟城街道、朱码街道17个社区、67个小区进行了专项巡查,全县文明养犬宣传整治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持续深化文明养犬工作,有效整治遛犬不牵绳、犬便不清理、违规养犬扰民等突出问题,8月中旬以来,联合执法队先后在县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校园周边、老旧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常态化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整治遛狗不牵绳、犬只散养等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全力构筑邻里和睦、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人居环境。

执法人员发现王女士(化名)遛狗未拴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当即对王女士的行为进行处理。王女士说:“我今天出门遛狗没牵绳,不牵绳小狗会对别人造成惊吓和危害,现在知道自己错了,以后出门一定要牵绳。”

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携带捕犬网、专用笼具等专业设备,按照定点围捕、温和处置的原则开展无序犬只捕捉工作。对捕捉的犬只,统一移送至指定收容场所,集中开展健康检查、疫苗接种及精细化管护工作。

“我经常在路上看到市民遛狗不牵绳,希望他们按规定文明养犬,不能以牺牲多数人的利益来换取自己的利益。”市民陈大爷非常认同文明养犬的做法。

县公安局民警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9条之规定,遛犬不拴绳致使犬只伤人的,最高可处以10日治安拘留。”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联合执法队共出动人员1000余人次,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共计1500余份,现场抓获流浪犬65只,劝导、处罚遛狗不牵绳行为80起。

文明养犬是责任,更是美德。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推进文明养犬宣传整治工作,常态化组织人员深入镇街、社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精准普及养犬法律法规与科学养护知识,不断织密社区养犬治理网络,推动文明养犬理念落地生根,共同创建文明涟水、美丽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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