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2026-03-02 08:46:02
■ 融媒体记者 陈阿曼
本报讯 2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超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井旭、谢正亚、王庆山、濮娟出席会议。县政府党组成员张溧翔,县法院院长袁爱军,县检察院检察长龚怀军,部分县人大代表、公民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会议指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是人大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纲领性文件,确保人大工作与党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推动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涟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建立“任务分解—责任分工—跟踪督办—成效评估”的全链条落实机制,将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到月份、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对监督工作开展“回头看”和满意度测评,确保每一项部署落地见效。同时,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协同联动和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形成工作合力,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就进一步做好审议意见办理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既要提出总体要求,又要突出整改重点、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要求,增强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要进一步提高办理质效,压实办理责任,把握办理进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报告格式,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确保审议意见落地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覆盖交办、沟通、结果评价全过程,对于重要的审议意见,要“面对面”交由有关部门办理,明确整改关键,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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