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5年1月9日在涟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龚怀军
现在,我代表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连续四年获评“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涌现出“全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检察侦查业务能手”等先进典型,13个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其中黄某敲诈勒索案入选最高检侦查案例库、省检察院参考性案例,《蚯蚓保卫战》获评全国“十佳检察办案故事”。
一、围绕中心大局,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聚焦经济社会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稳定、服务大局,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扛起检察担当。
着力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检察保障。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106人,提起公诉752人,以高质效办案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涟水建设。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办理邪教犯罪案件25件,推动教育转化6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7人。协同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05人,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治涉众型金融犯罪,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深挖洗钱犯罪线索7条,起诉4人,构筑金融安全法治防线。
着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支撑。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让投资者安心。建立健全法律风险提醒机制,帮助企业堵塞监管漏洞,经验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作专项交流。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督促清理“空壳公司”6家。深入开展涉企财产执行法律监督,帮助企业挽回损失40余万元。开展涉企信用惩戒措施法律监督,为企业发展“松绑”解困。积极拓展涉企司法服务载体,常态化开展护企法治宣传,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着力为深化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力量。主动回应新时代社会治理需求,以更高层次溯源治理服务更高水平社会治理。坚持以高质量检察建议提升履职效果,严格把好检察建议程序关、质量关、整改关,问题整改率不断提升,推动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实现由“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落实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的要求,实现由办案质效提升到“三个效果”统一。坚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修复社会关系。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多方联合化解等方式,帮助36名群众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二、坚持人民至上,全力保障高品质民生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增进民生福祉中传递检察温度。
倾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坚持办好“小案件”,服务“大民生”,助力守好群众“钱袋子”。积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维护农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聚力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开展专项治理,规范社区诊所诊疗行为,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联合县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共建支持特殊群体民事起诉协作机制,畅通线索移送渠道,用法治手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倾心守护老有所养,依法支持4名八旬老人起诉追索长期拖欠的赡养费。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救急解困作用,共向51人发放救助金67.9万元。强化与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落实退役军人贾某军因案致困综合帮扶措施,缓解其生活困难,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优秀案例。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1人,提起公诉31人,2人被终身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职业。推动“六大保护”深度融合,开展“孩子·回家”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对电竞酒店、台球室等场所加强监管,合力探索解决未成年人失管、失教问题,帮助其回归家庭、学校,相关案例获评全省政法系统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秀案例。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建成“小雨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让未成年人沉浸式、零距离感受法治文化。“小雨滴”团队代表全市参加省检察院“苏小蓝”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深耕法律监督,全力推进高质效办案
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作为。
持续巩固刑事检察“基本盘”。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完善侦查监督协作机制,做实“两项监督”工作,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105件,监督立案、撤案18件,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56件,刑事抗诉1件。
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度”。加强民事诉讼监督,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7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份。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特点,一体推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2件。深化行刑反向衔接,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向主管机关发出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书22份,避免“不刑不罚”。
协力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实效性”。准确把握公益诉讼作为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职能定位,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件。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方式,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按期整改率100%。紧盯党委政府关注、代表委员关心的重点问题,主动呈请“六长出题”,进一步激发公益诉讼治理效能。
四、聚焦自身建设,全力锻造高素质队伍
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全面强化领导班子、人才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在锻造过硬队伍中激活检察动能。
以政治建检培根铸魂。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践开展研讨交流162人次,引领干警善思善用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建阵地建设,打造“涟青有为”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党建引领作用。
以人才建设蓄势聚力。深化人才兴检战略,持续实施“青春导师”机制,量身定制带教计划,帮助青年干警补齐短板、提升能力。注重借力“外脑”,与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开展检校共建活动,通过实战与理论结合,带动培养多面手,形成检察调研成果16篇,获省级表彰6篇。
以从严治检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见行见效。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开展专题廉政党课、警示教育12次,筑牢廉政防线。
自觉接受制约监督。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保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清醒,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听庭评议、公开听证等活动170余人次,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2025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一以贯之坚定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保持“心中有大局”,在服务县域发展上持续发力。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协同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依法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防治力度。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促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从严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加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做实涉农检察工作,以法治“善为”促进乡村“善治”,助力和美乡村建设。
二是始终保持“心中有人民”,在践行司法为民上持续发力。立足发展所需、民心所向,精准对接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民生领域改革部署,健全检察便民利民机制。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解决未成年人失管、失教问题。落实和规范司法救助制度,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积极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促进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三是始终保持“心中有职责”,在提升监督质效上持续发力。恪守法定职能,切实做到“三个善于”,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做好刑事检察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推进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推进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注重发现和纠正深层次违法问题。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加大行政裁判监督力度,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聚焦“公益保护”,准确把握“可诉性”基本要素,依法规范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依法稳慎做好检察侦查,助力净化执法司法环境。
四是始终保持“心中有事业”,在抓好自身建设上持续发力。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高站位筑牢对党绝对忠诚。持续深化综合素能提升工程,突出强化庭审讯问询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公诉能力。常态化开展“清涟法研社”“检校联盟”研学活动,推进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三不腐”,打造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涟检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