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城街道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 通讯员 刘岳文
本报讯 为持续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巩固“百日攻坚”任务和成果,8月29日,涟城街道召开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全街道上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推进自建房专项整治攻坚活动,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化解风险,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涟城街道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引入目标考核内容,以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不断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广泛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多管齐下,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涟城街道要求各职能部门给予有力支撑,建立自建房信息化出租管理平台,多措并举,紧扣自建房重点整治内容,以相关法规为指导,依法依规将“液化气钢瓶整治”“防盗窗整治”等重点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规范辖区内房屋租赁市场。
突出重点重抓,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底数排查。狠抓自建房销项清单经营性重点点位,明确整治时间节点和重点环节,以“保护、再生、发展”理念全面消除重点隐患点位。特别是摸清自建房安全整治底数。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要求,网格化落实,“地毯式、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全面准确掌握自建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安全情况、经营场所安全情况和房屋合法合规情况,逐项建立房屋隐患清单、整治清单,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加大数据复查复核力度,进一步提高经营性自建房排查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确保应排尽排,做到不漏一房、不漏一户。
从快从细整治,按时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创新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整改,加快动态销号清零。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和农村D级危房,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落实房屋解危措施,坚决杜绝“带险”经营,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层层传递压力,压紧压实自建房专项整治的各项责任。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健全完善挂包联系机制,压实各村(居)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前,确保排查全覆盖、整治全到位、隐患全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