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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

2024-11-06 09:01:03

■ 融媒体记者 三 木

 

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知识,一直是市民朋友关心的热点问题。近日,记者就市民比较关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多少”“工作单位在本市发生变动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吗”“灵活就业人员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可以补缴开户以前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吗”等相关问题,向县住房公积金中心一一咨询,现整理如下,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答: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二、工作单位在本市发生变动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吗?

答: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或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到本市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单位工作的,单位或者职工应当在30日内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城转移手续。

 

三、可采取“带押转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商业银行有哪些?

答:目前,可采取“带押转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商业银行共20家,分别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浦发银行、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浙商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

 

四、购买公寓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吗?

答:缴存人购买公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注明产权年限为70年,且提供的税收缴款书按照住宅税率缴纳契税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灵活就业人员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可以补缴开户以前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不得补缴开设账户以前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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