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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严管严查”守底线 “首违不罚”暖企心

2023-11-02 08:57:45

■ 融媒体记者 王岗磊

 

本报讯 近年来,县应急管理局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相结合,提升执法服务效率,以实际行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帮助企业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近日,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企业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执法队员李峰说:“鉴于其首次违法、危害程度较轻,符合《淮安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情形,并及时改正,县应急管理局做出不予处罚决定,同时出具《首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警示告诫书》。”据了解,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对照《淮安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推行涟水县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制度。该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没有造成明显的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并立即或按时整改到位的,不予行政处罚;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保证履行自身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员高中良说:“我们将以此次被检查的问题为契机,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同时也欢迎应急局执法人员多来、常来,为我们企业开‘治病良方’,确保我们企业安全发展。”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邵念忠表示:“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对企业下达《首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警示告诫书》的方式,突出普法宣传教育,将行政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体现执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领域营商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助力打造更高质量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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