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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建立完善“一窗通办”审批服务标准规范

2022-06-21 08:22:38

■ 通讯员 庄荣荣 张 浩

 

本报讯 为着力解决政务服务中突出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我县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推进“一窗通办”改革,打造有利于就业创业、有利于为市场主体减负、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有利于增进群众福祉的政务环境。

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次数”和事项名称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性告知、一张表受理。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对“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相关证明”等逐一予以明确。不能明确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对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围绕“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目标,制定“一窗通办”工作规范,统一行政许可标准、电子文档存档数据规范、数据库建设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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