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22-01-19 09:11:25
■ 通讯员 刘忠成 袁中伟 孙庆荣
本报讯 1月14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中小学)和江苏省文明行业的决定》(苏文明委〔2022〕1号)文件,我县交通运输局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县交通运输局坚持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宗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立足综合枢纽物流港的发展定位,协调推进“空铁水公”一体化发展,努力做好稳增长、调结构、强动力、惠民生、防风险等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挂帅,将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明确文明创建目标,增设文明创建专职岗位,安排专项经费,全面落实人、财、物到位,保障文明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激发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先后获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全省农村物流示范县、全省“平安放心路”样板路、全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5A等次等多项荣誉;多次荣获市、县目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淮安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连续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文明提升无止境,深化创建不停步。县交通运输局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作为新的起点,持续朝着更高的目标进发,努力打造文明、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当好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官和助力冲刺百强县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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