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打防结合多层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 融媒体记者 马凌云
通 讯 员 薛 淼
本报讯 今年以来,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少年司法特殊制度,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探索推进涉未成年人社会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18人,起诉率100%。
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打击。积极推进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深挖彻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对涉嫌轻微犯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依法宽缓到位;积极推动成立涟水县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联合专业社工团队对15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其中1人考入高等院校,2人协助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名涉案未成年人在帮教期间提供线索并协助捣毁制假售假窝点,获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项打假典型案例,被评为全省优秀帮教案例。紧盯关键领域,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针对侵害未成年合法权益行为,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堵塞管理漏洞。今年以来,针对违规售卖有毒有害玩具、校园周边违规设置娱乐场所、酒吧非法招用未成年工等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份,对困境儿童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帮助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生活补助。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心理疏导、民政救助、就学生活安置等措施,帮助未成年人重拾生活信心。今年以来,通过支持起诉,撤销失格父母监护权1件,帮助纹身少年向纹身馆索要赔偿1件,对5名涉案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4万元,并对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2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测评和疏导,帮助转学、复学。
今年1月份,12岁的初中生周某某先后两次到赵某某的纹身店纹身,在未征求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赵某某在周某某右臂进行大面积纹身,费用700元。周某某后因纹身被同学举报,学校约谈周某某及其父母要求将纹身清除。周家多次上门与纹身店交涉无果,后起诉至法院,并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县检察院在调查后认为,纹身店主基于商业利益擅自为未成年人纹身,极易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和未来发展,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对此,检察机关支持周某某申请法律援助,周家向法院递交诉状,3月10日,县检察院向县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3月22日,经过法庭调解,纹身店主主动向周某某父母赔礼道歉,当庭返还纹身费用700元,并一次性给付清洗纹身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纹身乱象,县检察院及时联合县教体部门拍摄劝阻未成年人纹身公益广告,以艺术的形式警醒未成年人远离纹身,该片发布后被网络媒体广泛转发。案件办理后,检察官受邀参加全国推进未成年人纹身治理研讨会,参与探讨国家层面出台关于“禁止为未成年人纹身”相关规定的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