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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县社保中心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科长方建文

2021-02-10 09:28:13

宋琳:方科长好,聊完了就业、创业,我们还得关注一下失业人群。请问什么人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方建文:只要在2020年12月前缴纳过失业保险,且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参保失业人员都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但有以下4种情况的不可以申领:(1)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员。(2)符合条件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只能申领失业金,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3)2020年已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4)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另外请注意:申领失业补助金必须在最后一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保统筹地区申领。

 

宋琳: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不一样?

方建文:首先是适用对象不同,失业金是指对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实施的一项基本失业保险待遇政策,失业金申领不受时间限制。而失业补助金是指在特定时期,对领取失业金期满以及不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专门实施的一项阶段性补助政策,在到达规定的申领截止时间后就不再办理。其次,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具体执行的标准和领取期限也都不相同。

 

宋琳:我县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方建文: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全市统一,具体按照参保缴费时间长短规定执行以下2个发放标准:

1.对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的,发放标准为1000元每月,发放时间最长6个月。

2.对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为600元每月,发放时间最长6个月。

 

宋琳: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又重新就业了,还能继续领取吗?

方建文:不可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如果有重新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退休、被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形的,失业补助金按规定终止发放。

 

宋琳:同样,关于失业政策,观众朋友可以登录“淮安就业”微信公众号,我们也请方科长给大家留个咨询电话吧。

方建文:好的,失业保险政策咨询热线是82380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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