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涟水县企业开办“一件事” 工作方案的通知
涟协调办市发〔2022〕1号
关于印发涟水县企业开办“一件事”
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涟水县支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法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
现将《涟水县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涟水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涟水县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深化数字化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发〔2022〕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推动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的通知》(苏市监〔2021〕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我市综合更优的政策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从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入手,进一步减少环节、压缩时间、降低费用、优化便利度,做好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提档升级工作,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
三、工作任务
(一)企业开办“一件事”服务集成化
1.提升线上服务效能。依托“企业全链通综合服务平台”,实行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发票票种核定、银行预约开户、社保账户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事项全流程办结,探索在线“一次身份验证、一表填报申请”,做到企业开办“全程无纸化,审批不见面”。(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涟水县支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优化线下服务体验。设立企业开办集成服务专区,做到环节全集中、事项全集中、人员全集中,对企业开办各环节实行“分钟制”管理,县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涟水县支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共享登记信息、并行办结业务,实现线上“全链通”、线下“一条龙”。(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涟水县支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集成外商企业服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开办“一件事”专窗,建立“一站式”服务体系,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互通,为外商投资者提供咨询、指导、申报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涟水县支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商务局)
4.提高区域通办力度。设立企业开办“通办专窗”,制定“通办”事项清单,统一办理流程、办事指南、办理时限,提高企业开办事项跨区域“通办”能力,推行“淮上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升级企业登记自助一体机系统功能,实现营业执照全城通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5.扩大政银合作范围。在全县多家银行、多个网点设立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实现企业开办多点办、就近办、即到即办,将企业开办高频事项进驻银行网点,依托企业登记自助一体机,实现业务查询、证照打印、事项办理功能,让企业、群众在政银合作中获得最大便利。(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涟水县支行;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6.压缩公章刻制成本。整合全县公章刻制资源,压缩刻制成本,将公章刻制备案端口前移,让集成服务更加便捷,升级维护公章刻制备案系统,确保与企业开办“全链通”系统数据无缝对接,在营业执照核发后半小时内,完成公章刻制备案工作,探索推广电子印章使用场景。(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7.智能税务审查核验。电子税务局新办套餐系统实行智能化审核,系统自动受理、审核,确保收到新办企业套餐信息后半小时内,完成发票票种的核定,提高企业开办集成审批速度,推进智慧征纳互动新模式,打造涉税事项“掌上办”旗舰品牌,丰富“江苏税务”APP功能,提高电子发票使用率。(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8.拓展集成服务事项。推进企业开办全链条向医保参保登记、水电气更名登记等更多事项延伸,梳理办事群众需求,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将新增环节纳入企业开办集成服务专区,实现一站式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涟水供电分公司)
9.加强企业注销联办。深化企业注销一体化改革,设立企业注销集成服务专窗,加强政府职能部门联动,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建立容错机制,实现税务、人社、市场监管、商务、海关、住房公积金等注销业务联动、融合办理,依托“企业注销一体化”平台,实现一网办、一次办。(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企业开办 “一件事”服务便利化
10.自助经营许可申报。建设“涉企经营许可自助超市”,研发“自助超市”平台,由企业自助选择许可事项办理,平台可智能适配办事指南和申请表单,并自动形成办理流程,实现多项经营许可智慧申报、一次办结,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11.开展准入准营改革。进一步深化“创业一件事”改革,在首批10个行业的基础上,开展第二批改革工作,完成宾馆、电影院等15个行业准入准营一次办,做好全省新开办零售药店“一件事”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12.打造15分钟服务圈。依托覆盖县、镇、村“三级一体、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帮办代办服务体系,设立企业开办“一件事”窗口,提供业务咨询、申请辅导、免费帮办代办等服务,让办事群众省时、省心、省力。(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13.增加住用商覆盖面。进一步推行“住用商”改革,制定“住用商”许可类行业动态调整清单,释放更多的住所(经营场所)资源。探索推进农村自建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对鉴定为安全建筑的农村自建房,列入住所(经营场所)白名单,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可以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对经鉴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列入住所(经营场所)黑名单,在消除安全隐患并重新鉴定为安全建筑后,可以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进一步扩大住用商登记适用范围,对紧贴群众生活需求提供便民服务,同时不扰民、无污染、无安全隐患,且法律、法规不禁止利用住宅从事的部分经营项目,在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后,可以申请以非独立性住宅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14.实行住所分离登记。开展住所(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对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企业在住所外开展经营活动的,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只需进行经营场所备案,无需办理分支机构的新设手续,实行“一照多址”登记。对使用园区、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平台的集中办公场所作为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的,允许多个企业使用同一地址登记,实行“一址多照”登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15.简化企业迁移手续。充分尊重市场主体迁移意愿,实行市场主体“自由迁移、自主办理”,整合迁移登记和变更登记业务,推行市场主体迁移全流程“一件事”网上办理,实行迁入地一窗办理,变跨区域迁移“跑两地、跑三趟”为线上“零跑动”、线下“跑一次、跑一地”。(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16.开展企业歇业登记。对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歇业备案,充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歇业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在歇业期间企业随时可以开展经营活动、恢复营业。(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17.建立注销容错机制。进一步推广企业简易注销,扩大简易注销主体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示期限,与税务、人社等部门建立简易注销预检机制,预先查看是否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建立注销容错机制,对经审查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允许企业符合登记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对公告期后被有关部门提出异议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在消除异议后,继续按照简易注销程序办理,原有公告期限继续有效,无需重新申请。(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18.开展休眠企业清理。建立吊销未注销企业数据备选库,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完善破产案件信息动态共享、破产状态公示和股权冻结解封的工作机制,推动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依法退出市场。(牵头单位:涟水县人民法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三)企业开办 “一件事”服务标准化
19.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优化升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功能,健全完善登记审查规则和智能审核功能,实现名称自主申报率和登记通过率的双提升,完善名称争议处理机制,畅通名称登记救济渠道,建立名称争议处理机构和快速处理程序,对符合争议快速处理情形的,争议处理时间压缩至60日内。(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20.经营范围规范勾选。全面落实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新设企业依托经营范围字典库,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存量企业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使用现行规范条目进行登记,并对原登记事项规范调整,动态响应新兴行业需求,根据政策与经济发展要求,协助企业申报新增经营范围,及时对经营范围规范目录进行调整。(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21.住所信息在线核验。推广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企业登记时只需填写住所信息并作出承诺,住所核验系统会自动比对标准地址库、不动产信息库和住所登记负面清单,对住所进行自动核验,对住所通过核验的,企业无需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22.企业登记零成本化。我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企业登记业务专职帮办团队免费帮助企业办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业务。企业开办公章刻章费用由政府买单,税务UKey(税控设备)免费提供,落实银行开户免费政策,为企业减费降负,集成服务专区提供营业执照、印章等免费邮政快递送服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四)企业开办 “一件事”服务智能化
23.营业执照掌上办理。依托“i淮安”移动APP平台,开发企业登记模块,将企业登记由电脑端向移动端延伸,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核验,方便企业可以随时随地申报,及时获得审批。(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24.身份验证智慧识别。完善用户身份认证及管理机制,不断升级身份认证和数字签名等技术,防止非法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登记的情形,推行身份验证向企业变更、备案等相关环节延伸,实现系统自动预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25.电子证照互认互信。积极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在招投标等更多政务服务领域,实现基于电子营业执照“一个身份,全网通行”,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许可证的关联使用,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数据集成,一照通行”,大力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联合发放应用,助力企业登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26.超时数据自动预警。建立健全企业开办风险自动预警、溯源追踪机制,优化企业开办数据分析平台,智能分析企业开办全样本数据,对超时数据实行自动预警,对经办窗口、经办人员办件超时间、超环节进行溯源,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重、难点问题,提高企业开办质效。(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各相关部门)
四、工作保障
(一)明确分工落实职责
各部门要按照企业开办“一件事”联席会议制度(见附件1)要求,加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推动企业开办“一件事”提速增效,定时召开企业开办“一件事”联席会议,分析当前企业开办工作进展,研究下一步提升企业开办效率的有效措施。
(二)强化协同有序推进
各部门要按照企业开办“一件事”服务标准(见附件2)要求,各司其职,狠抓落实,确保企业开办工作各环节无缝对接,实现0.5个工作日全流程办结的目标,对企业开办“一件事”办事流程、申请方式、提交材料进行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健全企业开办长效工作机制,明确改革措施和序时进度,形成改革攻坚合力,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
(三)开展考核提升实效
各部门要按照企业开办“一件事”考核指标(见附件3)要求,建立日处理、周剖析、月分析、季考核制度。每日发现数据异常,及时处理;每周统计全县本周企业开办时长,及时提醒相关部门;每月对全县企业开办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每季度召开企业开办联席会议,研究提升企业开办效率的有效措施,剖析企业开办存在堵点、难点,按季度对全县企业开办情况进行评价,并纳入年终评价结果。
附件:1.企业开办“一件事”联席会议
2.企业开办“一件事”服务标准
3.企业开办“一件事”考核办法
4.企业开办“一件事”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涟水县企业开办“一件事”联席会议
为加强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解决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中的问题,促进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推动企业开办“一件事”进一步提速,特成立企业开办“一件事”联席会议。
一、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涟水县支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组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召集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做好联席会议文电办理、统筹协调、督查考核以及相关会议和活动组织等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中企业开办工作部署,研究全县企业开办提速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协调解决优化提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部门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通报各成员单位企业开办提速工作进度、存在问题;研究讨论各成员单位提交讨论的问题;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县行政审批局
1.负责“企业开办一件事”专区管理。
2.负责集成服务数据分析平台使用和维护。
3.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企业开办考核通报制度。
4.做好本县企业开办、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工作。
5.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配合省局升级优化全省企业开办“全链通”系统,协调星网公司做好系统使用维护。
2.负责及时向市局沟通协调企业开办各部门外网业务申报系统与企业开办“全链通”系统的统一用户体系认证和单点登陆。
3.做好全县企业开办业务指导和督查工作。
4.及时完整地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企业开办登记数据和亮点创新工作。
5.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公安局
1.负责组织管理并督促刻章企业及时登录企业开办“全链通”系统,在营业执照核发后半小时内,做好公章刻制及备案工作。
2.及时完整地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企业刻章数据和亮点创新工作。
3.积极主动联系上级部门,报告本条线在企业开办环节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工作。
4.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
1.及时做好企业办税业务审核工作,在收到新办企业套餐信息后半小时内,完成发票票种核定。
2.及时完整地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企业办税数据和亮点创新工作。
3.积极主动联系上级部门,报告本条线在企业开办环节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工作。
4.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中国人民银行涟水县支行
1.督促商业银行及时生成银行预约开户账户反馈至“全链通”平台。
2.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银行开户环节的亮点创新工作。
3.积极主动联系上级部门,报告本条线在企业开办环节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工作。
4.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通过与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的系统对接,及时接收企业登记信息并完成备案。
2.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企业社保开户环节的亮点创新工作。
3.积极主动联系上级部门,报告本条线在企业开办环节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工作。
4.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通过政务数据交换平台及时接收企业登记信息,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环节的亮点创新工作。
3.积极主动联系上级部门,报告本条线在企业开办环节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工作。
4.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县医疗保障局
1.通过政务数据交换平台及时接收企业登记信息,完成企业医保登记。
2.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医保登记环节的亮点创新工作。
3.积极主动联系上级部门,报告本条线在企业开办环节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工作。
4.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全体会议。联席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内容需要,可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国家及省、市营商环境中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半年或全年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推进工作,通报、分析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重大问题,其他需要全体会议研究审议的问题。
2.联席会议专题会议。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或由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内容需要,可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是:根据联席会议的职责,协调解决全县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中除需提请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以外的其他重要问题。专题会议根据会议研究的内容确定主汇报单位。专题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送联席办公室筛选后,呈请会议召集人审定。
3.联络员会议。联络员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在联席会议召开前,需召开联络员会议。必要时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通报各条线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讨论研究对策;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提请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的书面材料,原则上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送参会单位。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做出重要决策的专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会议纪要由会议召集人签发。联席会议不能议定或需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按程序提请县委县政府审定。
(二)信息联系报告制度
各成员单位应将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开展企业开办“一件事”有关工作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联席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汇总全县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困难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信息联系报告工作,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办公室备案。
(三)调查研究制度
联席办公室要针对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需要调研的课题建议,由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需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及时报送联席办公室。对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特殊问题,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
(四)联合工作组制度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联合工作组,赴相关部门督促、指导、检查工作。
(五)评价通报制度
强化工作落实,提高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评价通报制度。评价对象是县各相关部门。县各相关部门评价指标有工作配合程度、本环节办理时限、数据平台使用情况等指标。评价指标主要有企业开办流程、耗时、费用、便利度等,以及在办理过程中是否采用名称自主申报、全程电子化等措施提高审批效率。
采取每月一通报,并把通报结果报送县营商办。对进展严重滞后、在全县企业开办“一件事”造成负面影响的工作随时通报。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做好本部门涉及企业开办“一件事”的相关工作,并对县区做好牵头组织协调工作,主动研究优化提升企业开办“一件事”,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优化提升企业开办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五、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召集人:黄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胡锦祥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张爱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郑科 县公安局副局长
沈正一 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
副局长
候业宏 中国人民银行涟水县支行
副行长
姬庆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蒋亚娟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刘海涛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联络员:洪跃利 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
第一税务分局局长
谷开松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科
科长
徐敏琪 县行政审批局代办中心负责人
庄 静 中国人民银行涟水县支行
金融服务一部主任
季 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基金征缴科科长
谷伟伟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综合服务科科长
严梦影 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参保服务科科长
附件2
涟水县企业开办“一件事”服务标准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实现0.5个工作日全流程办结的目标,对企业开办“一件事”办事流程、申请方式、提交材料进行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服务标准。
一、企业开办“一件事”办理流程
1.企业设立登记(办结时限:即办)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
2.公章刻制备案(办结时限:30分钟内)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并督促刻章企业及时登录企业开办“全链通”系统,在营业执照核发后半小时内,做好公章刻制及备案工作。
3.发票票种核定(办结时限:30分钟内)
税务部门及时做好企业办税业务审核工作,在收到新办企业套餐提请信息后半小时内,完成发票票种核定。
4.银行预约开户(办结时限:30分钟内)
商业银行及时生成银行预约开户账户,在营业执照核发后半小时内,反馈至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
5.开通企业社保账户(办结时限:30分钟内)
社保部门通过与全链通平台的系统对接,及时接收企业登记信息并完成备案。
6.开通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账户(办结时限:30分钟内)
住房公积金部门通过政务数据交换平台及时接收企业登记信息即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7.开通医保账户(办结时限:30分钟内)
医保部门及时做好医保账户审核工作,在营业执照核发后半小时内,完成医保账户开通工作。
企业开办“一件事”办理流程图见附表1。
二、企业开办“一件事”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企业开办“全链通”系统推行企业开办事项“全链式通办”“分链式选择办”“单链式单独办”三种服务模式。通过全流程办理、分段办理和单独办理的流程再造,构建多场景企业开办服务新模式,减少企业的重复登陆认证和跑动次数。
“全链式通办”:对于需要一次性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企业,通过全链式模式流程办理。“分链式选择办”:对于不需要一次性全部开办业务的企业,设立登记完成后,可以选择分链式模式组合公章刻制备案、发票票种核定、银行预约开户、企业社保账户、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账户等业务。“单链式单独办”:对于企业开办完成之后还需要继续申请某项业务办理的,可通过单链式模式单独办理单项业务。
2.大厅代办
在政务大厅设置企业开办“一件事”专区。专区配备专业工作人员,负责新设企业全流程收件、出件和协调工作,为企业提供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发票票种核定、银行预约开户、开通企业社保账户、开通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账户、医保参保登记“一站式”服务。自助区配备自助一体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并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由志愿者负责政策咨询、业务辅导、协助企业提交申请。等候区设置自动叫号系统、电子显示屏、休息座椅、资料架等设备,并放置办事指南、宣传材料、饮用水等,为等候休息的办事群众提供服务。
3.便民服务中心
打造企业开办“15分钟”政务服务圈,在镇街基层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立企业开办一件事办事窗口,提供业务咨询、申请辅导、免费帮办代办等服务。
4.银行网点
依托银行网点多、分布广的优势,开展“政银合作”服务模式,将企业开办“一件事”事项进驻银行网点,通过实名认证、自动核验、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业务查询、事项办理、证照打印等功能,提高企业开办“一件事”效率。
三、企业开办“一件事”提交材料
申请人通过企业开办“全链通”系统,一次性填报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发票票种核定、银行预约开户、企业社保账户、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账户等相关信息。
登记机关核准后实时将企业登记信息和一次性填报的相关信息推送相关部门,各部门的办件流程和进度要及时反馈至企业开办“全链通”系统,构建企业开办“全链通”系统数据库,实现企业开办事项全流程网上闭环管理。
凡是企业开办一表采集、一次性提交的材料,后续开办流程中应通过系统信息推送或企业开办专区窗口内部传递共享获取,不得要求申请人重新网上填报或线下分次提交,确保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次办”。
对设立登记环节已实名认证采集的信息,公安、税务、银行、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医保等部门不再重复采集验证,对确需补充采集验证的,可通过远程实名验证等便利化方式进行。对开办时企业暂无法提供员工等相关信息,由税务、社保、医保等部门在后续管理中补充完善。
企业开办“一件事”信息采集表见附表2。
四、企业开办“一件事”服务优化
1.综窗建设
依托覆盖县、镇、村“三级一体、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代办帮办服务体系,实行企业开办“一件事”代办帮办服务机制,配备精通业务、服务意识强、综合能力高的综合窗口人员,提供精准的帮办代办服务。
2.网络升级
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能力,优化升级企业开办“全链通”系统,构建企业开办“全链通”系统数据库,实现企业开办事项全流程网上闭环管理。
3.电子证照
深化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各领域应用,实现“自行下载、自行领取、自行应用”,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公章刻制备案、发票票种核定、银行预约开户、企业社保账户、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账户、医保参保登记等业务中的应用。
附表:1.企业开办“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2.企业开办“一件事”信息采集表
附件3
涟水县企业开办“一件事”考核办法
为衡量我市开办、正式运营一家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流程、时间、成本和便利度,特制定本评价指标。
“企业开办”一级指标分为企业开办流程、企业开办耗时、企业开办费用、企业开办便利度四个二级指标。“企业开办”指标评价是通过企业开办流程、耗时、费用,反映企业开办相关环节发生与否,以及各环节的办理时间、办理成本。同时,围绕出台便民利企举措、加大宣传力度来衡量企业开办的便利度。
一、企业开办流程
企业开办流程衡量一家企业从设立登记开始,到公章刻制、完成发票票种核定、银行预约开户、开通企业社保账户、开通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通医保账户所需办理的环节。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开办“全链通”系统“一次登录、一次认证、一表申请”,实现企业登记、刻制公章、完成发票票种核定、银行预约开户、开通企业社保账户、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和医保账户等事项全流程网上申请和办理的,开办流程为一个环节;企业通过线上申请、线下递交材料或直接在政务大厅现场申请各开办事项的,与办理部门或业务系统有一次互动算一个环节。
二、企业开办耗时
按照企业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登记申请开始,到公章刻制、完成发票票种核定、银行预约开户、开通企业社保账户、开通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通医保账户所花费的时间累加计算。每个环节以0.5个工作日作为计时单位,两个以上环节在同一个半天完成的计为0.5个工作日。
1.企业登记办理时间计算,从企业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登记申请开始,至省市场监管局内网登记系统设立登记的“登记”时间。
2.刻制公章用时为刻章店刻制企业公章的实际用时,以省公安厅印章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承接时间和制作完成时间为准。
3.涉税业务办理时间计算,为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涉税业务办理申请,直至完成发票票种核定的时间。
4.银行预约开户时间,为在企业开办“全链通”系统申请银行预约开户的时间。
5.开通企业社保账户时间,为省市场监管局内网登记系统将企业登记信息自动推送到人社部门系统前置机时间。
6.开通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时间,为省市场监管局内网登记系统将企业登记信息自动推送给省政府大数据中心系统时间。
7.开通医保账户时间,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到业务办理完全的时间。
具体耗时根据相关单位业务系统数据计算产生,扣除法定节假日时间。申请人提交材料前的准备时间、材料补正时间等非该环节办理单位可控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间。每个环节的时间证明从各部门业务系统调取,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开办“全链通”系统开办企业的,以各部门业务系统反馈到平台上的办理时间为准。
三、企业开办费用
累加统计样本企业在完成企业登记、刻制公章、完成发票票种核定、银行预约开户、开通企业社保账户、开通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通医保账户等企业开办全过程中间实际支出的费用。
额外收取费用的,以企业提供的发票为准,或是有举报反映并经有关部门查实的为准。有减免政策的,需提供已向社会公布的正式文件或报销凭证。如联系不上企业,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或发票的,该户样本费用将以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收费项目计分。
四、企业开办便利度
1.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发〔2022〕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推动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的通知》(苏市监〔2021〕31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出台贯彻落实文件。
2.制定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等材料,开展形式多样、简单易学的政策宣传解读。
3.提高线下企业开办“一件事”专区服务集成度,各环节相关工作人员进驻企业开办“一件事”专区。
4.加大《省市场监管登记注册信息专刊》投稿率和录用率,企业开办相关工作获市级以上媒体报道。
五、企业开办评价说明
1.企业开办流程、耗时指标,从企业开办“全链通”系统或省级业务部门系统调取数据。企业开办费用、便利度指标,由各部门提供印发的文件、宣传材料等佐证材料,出台的各项文件同时提供向社会公布的网络链接及网址。
2.按月统计汇总全流程办结的内资企业,剔除需进行前置审批、实质性审查、投资性企业会商以及通过系统提交涉税业务申请时未领取发票资格的情况。当月未走完全流程的企业按照滚动的方式,纳入后面月份的统计。
3.按月通报全流程办结时间超过0.5个工作日的企业,各部门需及时进行整改,并于次月将整改结果反馈至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
4.每季度开展一次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评价,四个季度考核成绩汇总为本年度考核结果,年终不再单独考核。
5.该评价方案参考2021年全省企业开办评价方案制定,如2022年全省企业开办评价方案有较大变动,将及时作调整。
附表:1.涟水县企业开办“一件事”评分表(责任单位)
2.涟水县企业开办“一件事”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