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0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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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2022-06-01 08:38:06

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目前正值“三夏”生产黄金季节,秸秆禁烧禁抛及综合利用也到了关键时期。我们在此倡议,请农民朋友们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和乱抛入河行为,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确保我县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安全。

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乱抛入河危害较多:一是污染大气环境,露天焚烧秸秆或垃圾产生的烟尘污染,极易造成雾霾天气;二是危害身体健康,焚烧秸秆或垃圾排放的污染物,容易引发呼吸道等相关疾病;三是威胁交通安全,焚烧秸秆产生的大量烟尘,容易造成能见度下降,引发交通事故;四是引发火灾险情,威胁群众生命安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五是破坏土壤生态,焚烧秸秆会改变土壤结构,导致耕地质量下降;六是降低水体质量,秸秆、垃圾乱抛入河,经过浸泡会迅速腐烂,造成水体污染。

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乱抛入河是违法违规行为,全县范围均为秸秆和垃圾禁烧禁抛区。凡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或乱抛入河的,由涟水生态环境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态环境就是民生,碧水蓝天就是幸福。秸秆“两禁一用”和垃圾禁烧工作不仅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应有之举。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遵纪守法护环境,从我做起美家园,坚决杜绝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乱抛入河行为,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让涟水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生活更美好!

 

涟水县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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