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选举委员会公告
2021-10-13 08:26:04
涟选字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我县的选民登记工作从10月10日起,11月10日截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涟水县新一届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日为2021年12月3日。凡居住在涟水县辖区内的2003年12月3日(含3日)以前出生的我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凡属我县户口的本地居民以及在我县辖区内的各级机关、团体、学校、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和学生,应于选民登记截止时间前,主动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本选区的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和核对。各级机关、团体、学校、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和学生中,不是本县户口的,无需回原户籍所在地开具选民资格证明。
三、不属于我县户口的其他外来人员,应当回户籍所在地或原工作地的地区参加选举;如本人要求在我县现居住地或工作地参加选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并持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工作地的选民资格证明,在选民登记截止时间前主动到我县现居住地或工作地选区的选民登记站进行选民登记。
四、应登记的选民逾期不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选民资格。
五、各选区所设选民登记站的具体地点由各镇选举委员会和经我县选举委员会批准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公布。
六、外来人员参加我县选民登记的,不作为迁移户口和享受其他待遇的依据。
七、有关选民登记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所在单位或选区进行联系。
特此公告。
涟水县选举委员会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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