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人民医院关于回补唐氏筛查等费用的通知
2019-12-06 08:28:18
根据县卫健委文件精神要求,现对2019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在县人民医院行唐氏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无免费劵的人员)费用进行回补,具体要求如下:
一、回补对象
1.2019年1月1日~10月31日在县人民医院做唐氏筛查的孕妇;
2.2019年1月1日~10月31日在 县人民医院出生做新生儿遗传疾病筛查、听力障碍筛查的新生儿。
二、回补条件及必须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涟水籍户口;
2.需提供材料: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收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三、回补地点
县人民医院门诊大厅收费处1号窗口。
四、回补时间
2019年12月6日~12月19日。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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