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及更换全国统一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
2017-04-07 10:19:57
涟水县各社会组织:
为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促进全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县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2016年度年检及更换全国统一信用代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2016年6月30日前,经涟水县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接受本次年检。
二、年检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二)依照条例履行登记情况;
(三)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四)人员和机构变更情况;
(五)财务管理情况;
(六)党建工作情况。
三、年检步骤及要求
(一)请各参检单位于2017年4月20日派员至我局领取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报告书并从网络平台填报进行年检。
(二)各参检单位务必在2017年6月20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年度检查报告书,工作总结、财务审计报告书等材料和社会组织证书(正、副本)报送我局社会组织科。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各参检单位须如实填写财务报表,我局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各社会组织的财务状况进行抽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按年检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
四、更换全国统一信用代码
本辖区未更换新的全国统一信用代码登记的社会组织,请务必于2017年6月30日前更换新的全国统一信用代码,逾期未换发的证书不再有效。
联系人:刘婷婷 黄奕涵
联系电话:82382206
涟水县民政局
2017年4月6日
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