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渠西河疏浚工程建设的通告
2017-01-25 08:59:29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县政府决定对涟水县境内渠西河进行疏浚,工程涉及东胡集、五港两个镇部分村组。依据《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淮安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河坡上及河道河口外15米堤岸上的房屋、厕所等设施,限在2017年2月20日前拆清。逾期未拆除的,作放弃产权处理。
二、河坡上及河道河口外15米堤岸上的所有坟墓,限在2017年2月20日前迁移。逾期未迁移的,作无主坟处理。
三、河坡上及河道河口外15米堤岸上的所有树木和青苗,限在2017年2月20日前清除。逾期未清除的,作无主苗木处理。
特此通告。
涟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4日
1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