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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2017年度兵役登记工作公告

2017-01-23 09:02:08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同志们:
    2017年征兵工作已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对我县2017年度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对象
    1.初次登记对象:常住户口在涟水县范围内,2017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龄18至20周岁;高中(含职高)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龄18至22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年龄18至24周岁。
其中19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2.核登对象:往年已进行登记,本人自愿应征的,高中(含职高)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龄18至22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年龄18至24周岁。
    3.其他:200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以进行登记报名。
    二、兵役登记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三、兵役登记程序
    1.网上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牢记用户名及密码)。不会使用互联网的适龄青年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和手机,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现场进行兵役登记,有专人帮助进行网上登记。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现场确认。适龄青年本人持打印或下载的表格,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道武装部现场确认。外地务工、上学的适龄青年可委托亲属办理。
    4.目测初审。各镇、街道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
    四、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兵役义务行为,必须认真履行。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逃避征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涟水县适龄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管理与处置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咨询电话

  县征兵办 051780467711
  涟城镇征兵办 13912064747
  开发区征兵办 13852313892
  陈师镇征兵办 13770360898
            13405514207
  保滩镇征兵办 13912060678
  朱码镇征兵办 13915125282
  岔庙镇征兵办 13852353816
  成集镇征兵办 13912062938
  梁岔镇征兵办 15851788886
  前进镇征兵办 13770456525
  义兴镇征兵办 13952303884
  红窑镇征兵办 15905233589
  五港镇征兵办 13625167050
  东胡集镇征兵办 13625162786
  大东镇征兵办 13912067162
  唐集镇征兵办 13625160281
  黄营乡征兵办 13770365686
  南集镇征兵办 13805233911
            15152334582
  徐集乡征兵办 13915127732
   高沟镇征兵办   13401838800
            13912069468
  灰墩办事处征兵办 18912066898
  麻垛现代农业园区征兵办 
  13405511977  13651566829
  石湖镇征兵办 15152389009
    13852323969   13405517418

        涟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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