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关于奖励联防联控有功群众的公告
2020-01-31 20:04:12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发现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防止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现实施以下措施:
1.从即日起,近14天有湖北生活、工作、学习、旅行史的回涟人员,主动到所在镇(街道、园区)报告,自觉配合属地村(社区)党组织开展14天居家医学观察,没有擅自离家,每日做好2次体温测量并如实记录,如异常能及时报告,家庭成员日常生活行为防护规范,指挥部将协调保险公司免费提供价值40万元的意外保险。
2.对目前正在配合属地村(社区)党组织开展14天居家医学观察的有湖北生活、工作、旅行史的回涟人员,没有擅自离家,每日做好2次体温测量并如实记录,如异常能及时报告,家庭成员日常生活行为防护规范,指挥部将协调保险公司免费提供价值20万元的意外保险。
3.鼓励全县广大群众提供有近14天湖北生活、工作、旅行史的回涟人员线索,经查核属首次报告的有价值线索,奖励人民币2000元。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有效,以上措施取消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需要另行通告,对本通告内容如需咨询,请拨打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涟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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