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宣传
近年来,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江苏省各级医保部门建成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使广大参保群众可以像在本地定点医院就医一样,通过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相关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覆盖人群范围
参加我县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下列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
(一)异地退休安置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二、省内、跨省和长三角异地就医住院或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目前,江苏省已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与上海市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已接入医院名单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www.si.12333.gov.cn)进行查询。网站上的数据会随着定点机构的增减动态更新。
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及个人应负担费用
结算时,参保人只需用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个人应该承担的费用,其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地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四、异地就医的结算方式
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简称“就医地目录”),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政策(简称“参保地政策”);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执行就医所在省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政策规定;与上海门诊费用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范围,门诊相关待遇执行参保地政策。
五、异地就医持卡结算流程
像在本地定点医院就医一样,通过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异地就医医疗费用。
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要求
异地就医刷卡直接结算要“先办理备案、再选择就医地区、后持卡就医”。
七、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备案方式及备案所需材料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之前要先办理备案手续,经办机构采集必要信息(异地就医原因、就医地点等),以保证系统联网结算。主要有两种备案途径:
一是现场备案。1、异地就医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需要携带社会保障卡、就医地居住证明。也可请他人代办。参保人员在国内选择一个地市级城市(至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海南、西藏、新疆建设兵团就医的,只需备案到就医地直辖市或者省份即可)作为就医地。2、异地转诊人员在涟水县人民医院、涟水县中医院、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办理。
二是线上备案。登录淮安医保中心网站(www.hayb.cn),按提示录入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备案。
备案成功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就诊。社会保障卡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如果您还没有办理社会保障卡,请联系涟水县社保中心咨询办卡事宜(咨询电话:0517-82387182)。
八、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所需携带的材料及办结时限
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急诊)费用清单、门诊提供处方底方、住院提供诊断证明、急诊提供急诊诊断证明、社会保障卡。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九、异地就医门特待遇的结算处理办法
目前,我县门诊特定病种异地结算已开通了城镇职工有定额的病种。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只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即可在门诊使用。
您在异地就医过程中,遇到任何医疗保险政策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涟水县医保经办机构地址:涟水县泰山路1号(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中心)
涟水县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0517-82380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