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不履行 执行纳失主动兑现
2023-05-24 08:33:53
■ 融媒体记者 三 木
近日,我县一被执行人洪某到县人民法院主动兑现了执行款,一起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行结案。
【案情回顾】
据县人民法院法官介绍,洪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权利人王某诉讼,通过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作出判决,但洪某因个人因素并未在判决确定的法定期限内给付六万元的欠款。无奈之下,王某遂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立案的申请。在执行过程中,县人民法院依法向洪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相关材料,但洪某不仅未主动履行也未按期到法院谈话、提供财产申报等。
鉴于洪某的这一行为,县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多频发布。几天之后,洪某迫于压力主动来到县人民法院请求兑现六万多元的本金和利息。洪某表示,因为法院在公众平台发布了带有其照片的失信信息,接到很多亲朋的电话,使他深刻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典型意义】
据法官介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拒执行为不仅损害了胜诉方当事人的权益,也是藐视法律尊严、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被法院强制执行会对个人信用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拒不执行,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并非都无履行能力,大多系有能力但不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县人民法院通过失信发布,借助抖音、微信等大流量平台曝光其失信状态,以舆论层面刺激心理的影响作用,使其重视执行案件的兑现和履行,提升了诚信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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