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起安全生产的巍巍大坝
杨海燕
安全生产一直是头等大事,需要时时刻刻加以警醒。我国自古就不乏安全理念,对生命存有相当的敬重和珍惜,圣人说“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古谚说“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现时也有“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俗语,而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更有“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安全生产牢牢记,生命不能当儿戏”“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之类的安全生产教育警示语。然而,安全生产事故却并未如人们所希望的那样不再发生。一起起触目惊心的安全生产事故表明,警钟须长鸣,一刻不能停,安全生产责任大如天,必须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全力保障人、才、物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平安和谐的环境。
制度挂在墙上,更要挂在心上。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保障安全生产,决不能让挂在墙上的规章制度成为装饰物,而要使其成为每个人心中的一道道刻度线,成为关联在神经末梢上的警戒线,安全生产的一线人员和管理人员尤其需要积极主动地严格遵守和执行,做到自定义式的对标对表矫正到位,查漏补缺,排除隐患,切实堵住安全漏洞。
心存侥幸,麻木不仁,这往往是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内因。一起又一起惨烈的安全事故似乎离我们很远,殊不知一次麻痹大意,就可能引发一起安全事故,带来难以承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只有对安全事故心生畏惧和警惕,才能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不肆意操作,如果一味麻木,对已发生的事故无动于衷,不能唤起强烈的安全生产意识,那么,再严格的监管也不能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内在的问题要有改观,外在的压力还要加强。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新增的主要内容侧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其中规定,酿成特大事故最高可处以1亿元罚款,在处罚方式上也由现行的先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再处罚款修改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健全,将成为悬在人们头上的一把督促、警示的利剑,更加有利于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有道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如果事不谋之而听之任之,若事出一旦,岂不可痛可叹?让我们进一步警醒起来,共同筑起安全生产的巍巍大坝,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竭尽全力,坚拒安全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维护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