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涟6条”真正深入人心
本报评论员
我县地处淮河流域,南风北俗在此交融,形成了许多风俗习惯。在有些习俗中,人情往来逐渐掺杂了功利意识和攀比心理,使得好的传统习俗变成陋习,助长了奢华之风。
孔子有言:“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人情减负“涟6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人情“松绑”,让文明“升值”,体现了对待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精神,为治理不良社会风气提供了重要遵循,意义重大。“涟6条”已经在我县社会各界引起热议,是顺应民心的。践行“涟6条”,就是要大力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引领人民群众认清陈规陋习的本质,增强抵制不良习俗的底气和信心。
移山易,移俗难。改掉老习惯绝非易事,主要是一些陈旧观念难以从根本上消除。拿喜丧之事的操办来说,作为人情往来,其本意是维系情感,增进彼此联系,但是有的人家办酒席动不动几十桌,一场下来,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元,更甚者也有之,花费更加巨大。其实,论真正有条件讲排场的少之又少,绝大多数是硬撑门面,甚至不惜债台高筑,确实是得不偿失。长期以来,红白事宴请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弄得人人苦不堪言。特别是农村的一些人家,过度“出礼”已经成沉重负担,人们往往内心反对,却又被外表光鲜的陋习裹挟着,只能随“大流”。分析其中,喜欢风光固然有其乡土性,然而,一旦过了头,往往会演变成远超自身承载能力的虚荣,俗话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死要面子又折射出认识上的偏差:有的人,大事小事都要大操大办;有的人,认为凡“事”都要“出礼”,出钱多就有面子、出钱少就没面子。其实,这样大可不必,因事而议、量力而行为好。
从落后到文明的进程总是曲折回旋,且难分泾渭,这是历史发展的规律。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 因此,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更需要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力量。因此,党员干部必须起到引导示范作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破陈规、除陋习、传文明、树新风,从而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民风。
移风易俗若要取得良好成效,更重要的还是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认识到,陋习最终的受害者是自己。是否有必要去遵循这些习惯?是否还去认同这些观念?让群众自我反思,走出观念误区,从根源上减少、消除这些习惯。如此, 陈规陋习生存的土壤就会稀少,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必然愈来愈浓。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摈弃落后风俗习惯,深化移风易俗并不容易,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既要有坚定不移的决心,也要有善谋善成的智慧,顺应时代发展,将移风易俗进行到底,让“涟6条”真正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