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获表彰
2019-07-26 09:36:40
近日,共青团淮安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文决定,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获得2018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大东法庭顺利通过市级“青年文明号”复核确认。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作为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使团员青年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激发工作热情,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激发团员青年为中心工作、为群众服务的激情和动力。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继续发挥青年文明号的精神理念,忠实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展现基层法院青年干警公平、公正、廉洁、文明的新形象,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左 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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