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办组织人员来涟开展集中宣讲
2025-03-14 09:09:33
■ 融媒体记者 秦 昊
本报讯 3月12日,市生态办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5个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来涟开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集中宣讲。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唐旭光、副县长吉海、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处长戴超华参加宣讲会,其他县区设分会场收听收看本次宣讲会。
唐旭光希望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条例》修订重大意义,其为固废污染防治提供法律依据,对提升治理能力意义重大;要突出重点,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固废资源化利用,强化危废经营单位监管;要强化保障,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取得实效,利用媒体宣传,加强企业和公众教育,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在今后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提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为建设美丽淮安贡献力量。
吉海指出,新修订的《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部重要法规,同时也是全国首个实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法治化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共9章85条,构建了涵盖工业固废、生活源固废、建筑垃圾、农业固废和危废的“五位一体”监管体系,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要求全县各单位和镇街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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