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 融媒体记者 杨海燕
本报讯 4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超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泽年、吴建峰、孙辉、周宏昌出席会议。副县长吉海、县检察院检察长龚怀军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建议,要树牢“两山”发展理念,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涟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要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坚持刚性治标、系统治本,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和生态碧水三年行动考核指标,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部门联合执法,切实以执法监管高水平推动环保工作高质量。要加速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抢抓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重要契机,认真研究上级关于生态环保领域政策导向和投资重点,积极谋划争取专项资金,多方途径加大环保投入,着力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会议听取了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会议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创新公益诉讼宣传的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对于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案件办理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鼓励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为公益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完善与监督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和监察机关的联系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凝聚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加强对案件判决结果和诉前检察建议执行情况的跟进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切实整改到位。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强化职能配置,选优配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培训,切实提升干警案件线索发现、证据调查核实等能力;不断创新办案模式,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涟水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会上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任命书颁发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