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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2022-04-29 08:45:27

■ 融媒体记者 樊 荣

 

本报讯 4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超,副主任刘泽年、吴建峰、孙辉、周宏昌出席会议,副县长吉海、县法院院长刘洋、县检察院检察长龚怀军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涟水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实施细则(试行)》。会议指出,被任命的工委委员要正确定位委员身份,发挥自身专长优势,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并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尽快熟悉人大工作的性质和内容,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工委建言献策,为常委会开展监督提供参考依据,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树立和维护好委员的良好形象。法院被任命的同志要恪尽职守,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会议表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引导作用,强化系统谋划,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打造区域创新发展增长极。要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落实好激励政策,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升企业承载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高校科研平台延伸的能力与实力。要优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营造一流创新生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建立完善的科技投入机制,为推动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报告。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办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要抓好队伍,切实提升检察干警执法能力。狠抓队伍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案件侦破能力。要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丰富内容和载体,拓宽渠道,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就环保督察相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会议充分肯定了报告内容,并建议,要层层压实责任,提高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凝心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全面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加强能力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充实力量,强化科技手段支撑,提升监管水平和环境违法惩处力度。要发挥宣传力量,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吸纳群众力量,全面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就开好人大常委会会议,会议要求,要严守会议纪律,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列席人员要按照规定列席会议;要提高审议发言质量,推动政府报告高质量,以高质量调研作出高质量审议;要规范工作流程,按照现有的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开展好各项工作。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任命书颁发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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