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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六记重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2021-12-02 08:40:42

■ 融媒体记者 马凌云

 

本报讯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有网络贷款型诈骗、刷单返利型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虚假投资理财型诈骗、虚假购物型诈骗等方式。对此,该院坚持“防范在先、打击为要、打防并举”,用“六记重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遏制案件多发态势。

一是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严格把关,准确适用法律,严格裁判标准,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政策经济秩序。二是注重普法教育,编写发放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宣传手册,通过公开宣判、庭审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扩大办案影响,努力做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三是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持续发布防骗信息,揭露诈骗手法,引导广大群众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积极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平台转发反诈宣传视频,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高防范意识。四是配合上级法院要求,对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今年6月份,县法院对张某、胡某二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进行宣判并在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宣传。五是加强司法建设,堵塞行业漏洞,保持对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净化网络空间,维护社会秩序。六是强化协调联动,通过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加快办案节奏,及时惩处犯罪分子,特别对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累犯分子加大惩处力度。

今年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白某在明知张某用银行卡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仍将其办理的一张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和U盾提供给张某,非法获利2000元。3月5日,该张银行卡账户交易流水金额133万元,其中10余名被害人被他人实施网络诈骗,向该银行卡账户共计转入3万余元。县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白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近三年来,县法院共审结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上下游案件62件,判处罪犯117人,为相关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其中被告人高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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