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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判文旅新形势 奋力实干开新局

2024-03-25 10:09:58

融媒体记者 潘 曼

通 讯 员 孙晓东

本报讯 近年来,县文旅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为主线,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站稳第一方阵,夺取第一位次”的工作要求,对标找差、补短强特,攀高比强、跨越赶超,为建设更高水平全国百强县谱写文旅高质量发展新的篇章。

继续放大淮剧“涟水现象”,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升级版”。继续打磨《村里有个管得宽》,参加省第九届淮剧艺术节、第六届江苏文华奖、第三届紫金戏剧文学奖和省“五个一工程奖”评选,扎实推进“全市百场、全省千场”演出,谋划策划“党员三部曲”第三部作品创作于年底完成定稿、排练。同时,参与“水韵江苏”主题书画创作活动、参加全国第十四届美术展、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系列活动,组织高沟人书画、中国画、水彩、水粉、油画写生作品邀请展等美术作品展。围绕“四张”名片、“四敢”精神和招商引资、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内容,创作琴书、工鼓锣曲艺作品等文艺作品70余个,小戏小品3-5部,创作精品剧目参加全省小剧场演出季,用既接“天线”,又接“地气”的优秀作品,让群众可知可感、可及可享。

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策应省“十百千”示范工程,组织16个镇街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推荐申报参加全国优秀乡镇综合文化站典型案例、第二批全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案例评选,打造3个省级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建成8个智慧广电镇街,完成6700户低保家庭免费收看有线电视。持续开展“百村百场文化行”活动,继续举办“金秋文化艺术节”、“戏曲票友”大赛等精品展演展示展览活动赛事等。利用“行走的图书馆”“文化大篷车”等推动全民阅读、艺术普及和文化艺术下乡下基层、进学校进社区,进一步强化文博场馆免费开放,加强文化场馆数字网络与省文化云平台对接,推动文旅产品上“云”入“端”,全年开展文化惠民活动540场,送戏下乡64场等民生实事,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政府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加强“文化涟军”扶持培育。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双千计划”,充分发挥文化艺术中心引领优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人才主导优势,曲艺、书画、戏剧、音舞等协会的专业优势,从打造“涟水艺派”“文化涟军”入手,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国有文艺院团暨濒危剧种民营院团团长素质能力提升,美术馆长、舞台艺术编导、舞美人才培训活动,江苏省“百馆千站”基层公共文化人才培训,开展春季人才艺术培训、暑期少儿艺术培训,全年培训文艺骨干60人,培育省级优秀文艺团队3支,择优优秀文艺团队参加全国“百团会演”。

推动深度融合发展,打造旅游重要“目的地”。推动五岛湖、今世缘、金鸡坨等主要景区景点进一步完善旅游环境治理,指导金鸡坨编制国家4A级景区创建规划。围绕重大节庆、重要农时,适时推出涟水特色的亲子游、研学游等旅游线路。进一步发挥工业旅游和乡村旅游的引领作用,利用南集现代农业园、红窑芦笋园、高沟原粮种植基地等,推动农文旅融合。创建省级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等,培育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创建省级智慧旅游景区,申报评选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进一步突出消费场景赋能,举办露营音乐嘉年华、文旅消费大集等助力文旅消费推广季。积极参加市组织的“文创大赛”,组织景区参加省市组织的文旅博览会、推介会2次以上,举办有影响的文旅活动1次以上,推动文旅走出去,不断擦亮“因缘而来 忘返留‘涟’”文旅形象品牌。

发挥资源特色优势,打好文物非遗保护利用“组合拳”。推行考古前置,为全县项目建设提供全天候全生命周期服务,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组织实施省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嵇安墓考古勘探项目,编制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展陈方案,全力开展预防性、数字化保护。实施月塔安全技术防范、馆藏石刻文物保护修复、涟水抗日同盟会旧址修缮等文物保护项目;举办“淮上风物留翰墨—淮安馆藏明清书画作品展”县区首展。做好“佛光塔影—宋代妙通塔地宫出土文物精品展”展陈大纲撰写、展陈方案设计工作。培育申报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启动实施省级“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示范项目,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和非遗工坊改旧建新,申报第四批省级非遗创意基地。开展“非遗在社区”“非遗进乡村”等,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展示暨“非遗购物节”,参加第七届大运河城市非遗展,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

实施系统综合治理,打好文旅市场执法监管“主动仗”。强化文化艺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和第三方监管评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全年开展应急演练2次以上。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组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提质行动,开展专项执法及专项“扫黄打非”行动,完善旅游投诉机制,妥善化解旅游纠纷。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监管,创建绿色网吧。强化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实行案卷集中评议,全面提高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坚持日常检查和法规讲习相结合、以训学法和以案说法相结合,组织经营业主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全年开展境外卫星检查不少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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