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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下乡调解 化解村民矛盾纠纷

2023-09-22 08:50:47

■ 融媒体记者 徐贞中

 

近日,县法院相关人员组团下沉乡村,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问题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了秦立海、秦立伟、秦建国三人之间的矛盾,用法律手段融合了亲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位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并握手言和。

据介绍,高沟镇高西村杨庄组共54户人家,今年5月,原告组全体农户拥有自己的承包土地70.975亩,被该镇圆绿捆蹄厂征用,每亩被征用土地价格为33100元,由本组村民杨正来、秦立年等负责结算并划拨到户。后因疏忽错将秦立海、秦立伟分别被征用土地0.849亩,结算时分别多算了0.091亩,故两被告就各自多领3012元。该案中秦建国应得土地0.875亩,被征用0.66亩,结账时故少算4965元。后该组村民群众多次要求被告人返还不当所得时,均遭拒绝,故诉讼至法庭。

为此,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联系了高沟司法所“一村(社区)一法官”联络员戴庆荣及县法院刘加翀等同志作为该辖区的驻点法官进村调解,他们考虑到三人矛盾虽结怨已久,但又是近邻,不能按往常那样处理如此纠纷,而要于情于理,从亲情、伦理、道德、法律等角度出发,促使矛盾妥善化解。在该村村委会调解现场,调解法官进行了多次劝导,用讲法律、摆事实等方式进行说服教育,最终达成一致共识,被告人同意退还误算的土地补偿款。至此,该案例调解工作也圆满画上了句号。

据了解,近年来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调解”作用,深入全县村组为群众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以良好的作风为群众办好民生实事,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进“平安涟水、法治涟水”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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