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网站首页 部门新闻 详情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拆除非法违规广告牌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2022-05-17 08:33:41

■ 通讯员 刘忠成 姜 军

 

本报讯 为全面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规范户外宣传牌、广告牌悬挂和发布秩序,进一步加强县域内公路沿线标志标牌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确保行车视距良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6日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国省干线公路和主要公路路段全面开展非公路标志标牌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拆除对象包括未经审批的非公路标志;陈旧破损、业主拒不整改修复的非公路标志;内容低俗夸张影响公路形象、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公路安全通行的非公路标志。自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县交通执法大队领导带队,通过沿途查看梳理,对违规的广告牌全部建立登记台账、拍摄现场照片、下发执法文书等方式,指导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自行拆除,对拒不拆除的违规广告牌进行集中强制拆除。

非法广告设施不仅影响公路路容路貌,而且影响驾驶员视线,是导致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的隐患之一。5月8日上午,该大队执法人员在属地街居干部的配合下,携带拆除设备对辖区老淮路沿线两处未经许可备案、私自设立及许可已过期的龙门架广告牌进行了拆除。行动中,执法人员人员向当事人宣讲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让当事人了解乱设非标的危害,并同意配合拆除,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根据《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公路用地范围以内确需设置道路交通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应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经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或其授权的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设置。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对涉及的非法广告牌,按照“出现一例、解决销号一例”的原则,严格依法及时进行处置,捍卫法律赋予的“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神圣职责。同时将加强公路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提升对非公路标志牌等设施影响公路通行安全的认识度,着力从源头进行预防和控制,努力营造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为全县公路安全通行保驾护航。

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