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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将评议产生12所“人民满意学校”

2021-06-18 09:23:59

通讯员 魏志东

 

本报讯 近日,县教育体育局印发《涟水县“人民满意学校”评议活动实施方案》,计划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中评议产生12所“人民满意学校”,并在今年全县教师节庆祝大会上进行表彰。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李长春说,开展“人民满意学校”评议活动,目的是落实《中共涟水县委关于批转〈涟水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全面提升我县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教育品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评议活动分宣传发动、对标提升、验收评议、社会公示和总结表彰等五个阶段,从6月开始,到9月结束。评议内容包括学校管理水平、校园文化特色、教育教学质量等,评议方式包括考评组评议、人大代表及家长代表现场集中评议等。

据了解,为开展好本次评议活动,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人民满意学校”评议领导小组,制定了评议活动方案,严格评议过程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评议活动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公正透明,不走过场,不搞形式。评议全过程还将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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