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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办企业的实施意见

2021-05-26 09:06:3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开办企业流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营商环境,提升开办企业服务能力,确保开办企业0.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快捷高效,优化开办企业流程,压缩开办企业时间,推动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各环节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在全流程开办企业一件事、半日办、零费用的基础上,实现开办企业流程0.5个工作日内办结常态化。

二、办理环节

开办企业简化为以下环节,依次为:办理营业执照,并同步办理公章刻制、社保开户、公积金开户、涉税事项(税务开户、税务新办企业套餐)。

三、承诺时限

申请人申请开办企业,采用企业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社保开户、公积金开户、涉税事项集成办理的,全流程合计0.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局、人民银行涟水支行、各商业银行、税务局、人社局、公积金中心涟水分中心)

四、开办方式

1.推行线上全链通申请方式。申请人通过全链通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一点接入、一次认证、全网通行的全链条、全流程网上办理。企业在线完成注册后,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实现网上申请刻制公章、办理涉税事项、社保开户、公积金开户等业务同步办理。

2.推行线下一窗式申请方式。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申请人前往涟水县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综合窗口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即可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公章刻制、涉税事项、社保开户、公积金开户等集成业务的办理,办件结果由综合窗口统一反馈。

3.探索智能化登记。推广电脑平板端、手机端自主申请方式,引导申请人通过智能终端进行自助办理,更好地满足社会预期,让审批不见面、服务看得见

五、费用减免

1.凡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办全部环节的企业,其新设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刻制费用免收,由县财政予以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公安局、财政局)

2.对新设企业申领的税控设备费用予以免收。(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3.所有商业银行对新设企业申请开设基本户费用予以免收。(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涟水支行及各商业银行)

4.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企业登记业务专职帮办团队,免费帮助企业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举措。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共同研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原则,压减时限,提升效能。

2.加强业务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大业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综合业务能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及时总结推广、相互借鉴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实现共同进步。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自媒体等多种载体,加大开办企业政策解读和宣传推介力度,提高公众知晓度,让更多创业人员和企业享受改革红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企业获得感。

4.加强督查指导。对开办企业各项流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通报全县优化企业开办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开办企业改革典型经验做法,协调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合力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见效。

  涟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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