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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各地贯彻“涟6条”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

2021-04-02 08:37:19

融媒体记者    邵松松

  实习记者 时金秋

  通 讯 员    刘岳文 贾 明 赵文波 邢子鸣

 

本报讯 清明节将至,连日来,我县各地进一步贯彻“涟6条”,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

4月1日,县城管局联合涟城街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对我县清明祭奠产品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对城区销售祭祀用品的商铺等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商户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不销售塑料花、锡箔等不易降解和纸钱等易引发火灾的丧葬祭祀用品。针对部分商户占道经营和违规售卖祭祀用品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予以纠正,并进行教育,宣讲相关政策。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倡导了文明祭祀的良好社会风尚。

 

涟城街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文明、绿色、节俭的祭祀新风尚,争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

坚持文明祭祀。提倡网络祭祖,通过网上默哀、撰颂祭文、委托在家亲属敬献鲜花、缅怀恩情等追思方式,寄托对先人的哀思。

坚持绿色祭祀。引导大家以献花、鞠躬等简约环保方式进行祭扫,自觉做到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焚烧冥物、不燃放爆竹烟花,不绕墓插塑料花。

坚持节俭祭祀。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生前孝亲”胜于“重殓厚葬”的观念,从俭祭祀、理性祭祀,珍惜关爱眼前的长辈亲人。亲人逝后从简办丧,并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

 

大东镇人大代表引导人们采取植树祭祖、鲜花祭扫、家庭“追思会”等简单、文明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破除传统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在主要道口、人流密集地方悬挂横幅,宣传移风易俗相关内容;利用大喇叭宣传文明祭祀行为;建议对《村规民约》中移风易俗方面内容进行修订。代表们以身作则贯彻好“涟6条”,并通过自己言传身教,使该镇祭祀新风日益形成,文明行为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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