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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2020年度县级项目绩效自评价工作

2021-03-05 09:02:49

通讯员 李彦儒  王韦蔚

 

本报讯 为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规范支出行为,强化支出责任,近日,县财政局组织开展2020年县级项目绩效自评价工作。

绩效自评价对象为2020年度县级预算安排单体项目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非人员经费财政支出项目,主要评价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局监督评价科牵头负责,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为自评工作的主体,各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相关项目绩效自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自评价单位要在项目实施完毕后2个月内完成自评价工作,并将绩效自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县财政局,财政局将从中选取部分项目进行重点评价。要求各预算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确保自评价工作质量,排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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