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残联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本县户籍,年龄:男18至50周岁、女18至45周岁之间。优先录用身体条件适应工作需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轻度肢体、视力残疾人或精神、智力残疾人亲友。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会电脑操作,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残疾人工作,服从管理,吃苦耐劳,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涟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地址:涟城街道大关桥东锦绣路)。联系人:井静。联系电话:82382123,15161756980;
3.报名方式:应聘者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
(3)本人学习、工作方面的获奖证书。
三、招聘程序
笔试→面试→体检→试用→录用。
1.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相关惠残政策等。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招聘人数1:3比例时,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计算方法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足名额。
4.聘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购买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为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如本人不能按时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后待遇
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录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现行残疾人专职委员标准,享受“五险一金”保障待遇。
五、纪律和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7-82382123
本招聘简章由涟水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