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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杨絮火灾的通告

2020-04-28 08:52:09

为有效遏制杨絮、柳絮(以下简称杨絮)火灾高发势头,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杨絮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杨絮火灾危害

每年4~6月份,“鹅毛”般的杨絮漫天纷飞,不仅给市民出行和健康带来一定影响,而且由于杨絮结构蓬松,随风扩散能力强,极易燃烧并且蔓延速度快,容易引燃其他可燃物进而发生火灾,甚至造成“火烧连营”。由杨絮燃烧引发的火灾高发频发,2019年全市共发生杨絮火灾占火灾总起数超过40%,已给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二、落实措施及时清理杨絮

社会单位、物管单位、居民家庭应自觉每天清理办公、厂区、小区、庭院内外飘落集聚的杨絮,可以先洒水后清理,湿化后立即清扫清理,防止堆积成灾。

板材加工厂、物质储存仓库、加油站、液化气充装点等火灾荷载大、火灾危险高的场所,要增加每天清理的频次,要反复湿化、反复清理,其中易燃易爆场所要检查落实防静电措施。

明火作业场所和配电房、消防控制室、风机房等电气设备使用场所,应落实隔离措施,严防杨絮飘入附着在作业或电气设备上,防止因明火或电气原因引燃杨絮、造成火灾。

物管单位、村(居)委要及时清理室内外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附着在充电设备上的杨絮,并坚持每天湿化、清理,同时提醒居民安装纱窗并及时清理窗户上的杨絮。

三、强化责任坚决切断火源

严禁随意点燃杨絮,提倡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尤其杜绝随手乱扔烟蒂的陋习,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社会单位要对电气线路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检测,消除漏电、短路、断路、过载等电气故障,尤其对直接裸露在外的电气线路一律实施穿管保护。

广大群众在踏青出游、户外活动时,不得随意用火,不乱丢易燃物残渣。在未落实防护措施、未清理周边杨絮的情况下,严禁实施动火、接电等危险作业。

广大家长务必加强对儿童开展火灾防范意识教育,收好打火机、火柴等物品,防止儿童因好奇、贪玩点燃杨絮引发火灾事故。

四、有备无患提升应急能力

社会单位、物管单位、村(居)委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在杨絮飘散期间要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制止乱扔烟蒂、随意点火、违规动火作业等危险行为。

社会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装备器材完整好用,在重点防火部位增设灭火器材,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置。

未设立微型消防站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单位、居住人数较多的村(居)视情组建志愿义务消防队,配备灭火器、水枪、水带、手抬泵等简易器材,有效扑救初期火灾。

广大群众在发现较大火情且无法有效控制时,要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切实减轻火灾损失。

五、大力宣传提升防范意识

社会单位、物管单位、村(居)委要利用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和内部系统平台,发布预警提示、滚动提示,向员工、群众宣传杨絮火灾相关防范常识,引导树立群防群治意识,强化湿化以后的清扫清理工作,严禁采取点燃杨絮的危险方式进行清理。

广大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校内各种宣传方式进行引导动员,通过“小手拉大手”,提高全民防范杨絮火灾的意识和能力。

对违反规定引发火灾的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淮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0年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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