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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协查通告

2020-02-02 08:57:06

广大市民朋友:

2020年1月31日,我县一名患者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该患者,女,54岁,在家务农。其丈夫在苏州打工,于2020年1月29日在苏州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活动轨迹如下:

该患者自述除与其苏州回来的丈夫及其他家庭成员有密切接触外,一直在本地无外出,只是与村庄邻居有接触。2020年1月29日8时左右,患者出现发热、咳嗽、鼻塞、流涕等症状,13时29分,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该患者丈夫于2020年1月23日13时10分乘坐苏H6408C客车从苏州至涟水,20时10分左右到涟水汽车站,于20时20分左右在涟水汽车站乘出租车(车牌号苏HN575Z)回家。24日上午无外出,下午骑电瓶车到城东林场某超市购买香烟。25日、26日至王某、章某等亲戚朋友家拜年。26日11时30分左右到涟城街道工业集中区某饭店就餐。27日上午10时左右从涟城街道工业园区乘顺风车(越野车,车内驾驶员1人)于10点20左右到涟水汽车站,13点20分乘苏E6P568客车至苏州汽车南站。

涟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可能与患者存在接触的人员,请立即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告后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主动与属地村(社区)联系,做好信息登记,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拨打疫情报告电话:80698110;涟水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电话:80576277。

2.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并请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

3.居家隔离人员如有需求,请拨打12345电话咨询,健康咨询电话请拨打12320。

 

涟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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