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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干警冒雨“闪现”南通扣押车辆

2020-01-09 08:40:06

■ 通讯员 左 晟

“发现他的汽车了!我现在南通港闸区,你们快来!”日前,县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举报,称在南通港闸区某建设公司生活区内发现被执行人车辆踪迹,随后案件承办人带领两名执行干警立刻动身,冒着大雨赶赴距涟水300公里以外的执行一线。

据悉,原告王某与被告归某民间借贷一案,县法院于2018年11月28日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归某归还原告王某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归某未能按照判决书规定依法履行还款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穷尽所有途径,除了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未能被实际控制的两辆汽车以外,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至此,此案依法进入终本程序。随着被执行人名下机动车踪迹被举报,使得原本处于终本状态下的此案,再一次被重启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赶到现场,在依法向被执行人归某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后,归某不但不配合,且唆使其年迈的父亲及丈人多次出面干涉。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正当执行干警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时,归某在未与任何人有肢体接触的情况下,竟慢悠悠地躺倒在汽车前,挡住了被执行车辆的唯一出路,归某妄图以这种胡搅蛮缠的方式阻碍执行。执行干警中,有着丰富执行经验的高子贵在第一时间致电当地公安,后在公安的协助下,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得以顺利被扣押回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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